第五十四章 手艺不够精湛啊
异界旅行日志第五十四章手艺不够精湛啊一个人的旅途就像是一直都是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自在,随着自己的心意去欣赏不同的风景,去接触各样的人。 而不用去担心耳边的唠叨和抱怨,也不用委屈自己去配合另一个人。 但凡事也有相对的一面,总是独自一个人的话,心无所托。 路途漫漫,并不是时刻都能碰上结伴一程的旅人。即便时刻复习有关主的知识,让自己没工夫去品味寂寞的滋味,却害怕走着走着,世界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达尔科并不介意有人陪自己去往马尔特城,不如说,她也希望路途上有一个能够与自己说说话,打发下无聊时间的伙伴。 这个伙伴可以是普通的农夫,可以是花言巧语的小丑,甚至三天才吐出一个字的骑士也是能够接受的。 唯独不能接受的是,这名长发女王。 从天明出城,直到正午,她与长发女王还没有走出二里地。 看着被王城居民围住,纷纷送上祝福的长发女王,达尔科最担心的事还是出现了。 马尔特城里出现了黑病,这是一件十分危急的事情,她必须尽快赶到马尔特城,拯救那里的人民才行。 可是现在...... “不要挤,不要挤,一个个来。” 宛如明星般的女王,享受着王城居民对她的爱意,握手、签字,一气呵成。 不一会儿,如圆的包围圈就变成了一条长长的队伍,自发的有序的,人们手中拿着自家最为贵重的物品排入堆中,只为长发女王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当成传家之宝好好保存起来了。 达尔科没有办法劝说,她明白只要长发女王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那么就无法提高速度去往马尔特城。 因为,那一头通天的长发。 没有人知道长发女王的头发有多长,人们只知道,她的头发或许能绕这个世界三圈还有多余。 头发的一端连接着圣山,单凭这个,达尔科就没有办法让女王将头发稍微收起一些,而不是她走到哪,哪就是一条通天之柱。 有些嫉妒的看着这一面,心中想着如果这些人都是主的信徒,那该多好啊。 骑着骏马,达尔科一路狂奔,手按在骏马的脖子上,为它缓解奔跑的劳累。 时不时回头望望,只见那头发如通天之柱般,越来越显眼,达尔科的心,越发冰凉。 时间过得飞快,当达尔科想明白自己可以耍小性子抛开女王自己上路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而达尔科也失去了摆脱长发女王的机会。 达尔科的骏马,即便在她的帮助下一路狂奔,速度却始终比不上长发女王的马儿。 “哟我调皮的小猫咪,你这是要去哪,抛开你的主人就偷偷跑走,这可是不对的哦。”长发女王意气风发地看着达尔科,舔着嘴唇,慢悠悠地说道,“我明白了,你肯定是想玩你跑我追的游戏。若你还想玩,我可以让你先跑一千米,不过,要是被我追上的话,嘿嘿嘿......” “女王陛下,我并不是您的宠物。从我登上圣山的那一刻起,达尔科就是主的了。” 跳下马,达尔科牵着马慢慢走着,长时间的奔跑,让马儿受到的损耗也是十分巨大的,达尔科还期望能够靠着它的脚力尽快赶到马尔特城。 没有在意达尔科的话,长发女王也跳下马,快步走到达尔科的身边,肩并肩走着。 如果不是那条显眼的头发,达尔科还没有这般纠结。 “能快点赶到马尔特城就好了。” 达尔科心中默默地想着,想法是好的,现实却往往相反。 还没走出多远的路,长发女王停下脚步伸了个懒腰,说道:“好累啊,达尔科,我们就在这里休息吧。夜晚寒冷,不如你就钻入我的怀里睡好了。” “女王陛下,这还没到午夜。” 达尔科抬头望望天,然后肯定地说出事实。 “可是人家的脚好疼啊,一步也走不了了。” 像是要证明什么,长发女王将靴子脱下,光着脚丫对准达尔科,示意她认真看看。如果看不清的话,最好是凑上来看,她就能顺势将达尔科拥入怀中,到那时,嘿嘿嘿。 擦了把口水,长发女王觉得此技可行,细着声音娇声道:“你过来看看嘛,脚丫都起泡了。” 如果夜晚并不是那般的昏暗,长发女王应该能看到达尔科脑门冒出的青筋,这表示着,达尔科真的生气了。 “哦?起泡了?原来征战千里的女王陛下还会害怕脚底起泡,用不用我帮您挑了它们,就用我的这杆矛好了。” 挥舞着长矛,若长发女王答应,达尔科并不介意帮帮她,如果能扎穿她的脚掌,她大概就能摆脱这个女人了,也有可能这个女人就赖着自己,直到她的伤好为止。 赌不赌,达尔科并没想好,心中只能默念教义,让自己能够平静一些。 “好啊好啊,你就用力的扎,扎穿了都没事,大不了我们就在这里造一间小房子,你来照顾我。说......说不定我们还能生两个健康的宝宝呢。” 长发女王撩开发梢,害羞的说 道。 “......我们应该生不出孩子的。” 达尔科一副早已看穿你的模样,收起了长矛,并将事实说出来。 “谁说生不出来的啊!如果你想要,我就去找那个碧池,我们就能开开心心的生孩子了。” 无视长发女王,达尔科知道她口中那个碧池是谁,也知道她们的恩怨。 她并不想搭话,只是不愿圣山插手四名女王之间的争斗,维护世间的稳定,才是她们教会,才是圣山应该做的事情。 没有多话,达尔科牵着马儿,便朝着马尔特城的方向走去。 她相信,自己不去理会长发女王的小情绪,她过一会就能跟上来的。 女王,一直都是这样的人,至少对她是这个额样子的。 可是今晚的女王,却出乎了达尔科的预料。 还没走出两步的她,就被一根细长的头发从头到脚的绑住,动弹不得。 只露出一张嘴在外面,全身上下被女王的头发裹得严严实实。 未等达尔科开口质问女王是什么意思时,她的嘴唇感受到一股温暖而湿润的触碰,接着,她才明白,自己入套了。 “想去马尔特城?这辈子都不会让你去的,如果马尔特城的黑病消失,我还怎么逼那几个碧池来与我决斗呢?!” 长发女王媚眼如丝,深情看着达尔科,胸口一股火热。 今晚,她就要让达尔科明白,两个女人也是能生孩子的。 “卡尔德先生,我们现在要去哪,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会不会也有欧克啊?我有些想念猎人叔叔了,也不知道他去哪看看世界了?对了,卡尔德先生,你说外面有许多跟我要一样大的小朋友,他们是不是也喜欢戴红色的兜帽啊?不知道他们喜不喜欢我的兜帽......” 肖恩装作十分正常的模样,牵着小红帽离开了落日森林。 当他应小红帽的请求,与她结伴前往她外婆的屋子后,这一次结伴行动,变成了他带着小红帽去见识外边的世界。 那个老女人的话,仍徘徊在自己的耳边,“哦嚯嚯那个猎人居然想要去看看外边的世界?!” 那玩味的眼神,肖恩苦笑着点点头,回道:“毕竟,男人单身久了,不出去走走,会导致变态的。” “既然猎人都离开了,那你就带着小红帽也出去看看吧。” 就这样,无论肖恩怎么推脱,或是将自己形容成连小女孩都不放过的怪蜀黍,小红帽的不在意地挥挥手,认定了要让小红帽跟在肖恩的身边,并表示自己十分的放心。 直到从她嘴里听到那句话,肖恩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 “我知道爱丽丝在哪,不过你要带小红帽出去转转。” 竖起耳朵,肖恩不明白小红帽的外婆为何知晓他要寻找爱丽丝,就像他不明白为何小红帽的外婆一看到自己就明白猎人不是离开了落日森林,而是永远的埋在地里一样。 “转转?你该不会要我带她转遍整个世界吧,那请恕我拒绝,就算要找爱丽丝,我也不信转遍整个世界还找不到她。” “当然不,你要去的下一座城市是哪?” “嗯......黑石城。” “那你就带她去黑石城里转一圈好了,老婆子这么大年纪,也没办法带她去看看人类的城市。等你带她回来,我自然会告诉你有关爱丽丝的事情。” “行,说好了。” 就这样,小红帽以肖恩meimei的身份,跟在一名落魄的游吟诗人哥哥身后,一并前往黑石城。 一路上,小红帽就像是第一次获得自由的雏鸟,当他们离开了落日森林,看着广阔的大地。 小红帽内心中与外婆分别的悲伤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停不下来的问题。 为何外边的土地这么平整,树木却那么少。 为什么那些马儿要拖着那么大的车,它们不累吗。 那些人们为什么不养欧克啊,欧克那么可爱。 除了有关于猎人的问题,肖恩可以斩钉截铁地答出外,其他的问题,肖恩并不知道该如何对这个小女孩解释。 特别是养欧克这件事,肖恩并不认为,普通人能够接受养一只比自己还要大的森林狼。 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除了一名猎人和老迈的外婆外,小红帽对于许多社会的常识都一无所知。 所幸现在还在旷野上,如果去到城里,肖恩感觉自己的头又要大了。 曾几何时,肖恩都不认为自己路痴是一件多么不好的事情,就算迷路这件事时常会困扰他,例如要找一个厕所的时候,却像个无头苍蝇,干着急。 自从他新生与辛特兰大陆后,他有些享受自己的路痴。 能够见识到许多不同的风景,去见识到许多不同而有趣的事情,毕竟,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中,他并不需要为自己的未来担忧,特别是,这个家庭还特别的有钱。 现在的他,再一次品尝到路痴给他 带来的恶果。 “明明是朝着黑石城的方向走的,为什么会来到这?” “怎么了,卡尔德先生,这就是你说的城市吗?真的好大啊,我们不进去么?” “嗯,稍等一会儿。” 肖恩不死心地连续望了三次城头,一阵失落感充满了他的内心。 迷路,又是迷路。 明明只要抵达黑石城,带小红帽吃一吃美食,逛一逛城市,顺便将邀请函送给黑石城的城主。他就能完成任务,将小红帽送回落日森林,说不定就能从小红帽的外婆那得到有关爱丽丝的重要消息。 什么送邀请函的委托,什么找书的任务,当肖恩找到爱丽丝后,这些东西都是浮云。 他带上rubick之书,制服爱丽丝,他就能回到之前的世界,哪还有这功夫忙劳什子任务啊。 可惜啊,可惜。 交了入城费,就算肖恩要尽快赶往黑石城,但也耐不住小红帽的催促,他们终于进入了这座名为休斯顿的城池。 在休斯顿城呆了三天,肖恩总算是依靠连续两晚干游吟诗人的活,凑齐了让小红帽想吃啥就吃啥,想买啥就买啥的愿望。 至少,这个孩子还是比较的贴心,没有对休斯顿城的地皮下手,否则肖恩只能重拾传统手艺,才能凑够钱了。 传统是不可能传统的,自从肖恩重回成年人的身子后,他就对传统手艺不再感冒了。 要说小的时候,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去做,就会饿死。 所幸的是,有着游吟诗人的表面身份,肖恩在这座休斯顿城混得还算是风生水起。 虽然打赏不多,但带着小红帽尝遍这儿的小吃,顺便买一些小把戏,还是绰绰有余的。 唯独,一个人,让他感受到,这个世界依旧是没有温暖,还是冷冰冰的。 游吟诗人的稀少,一个在与收入不稳定,许多人想出一个好段子,拼死拼活的来到一座城市,不去说路途是多么的艰辛,他们渴望的收入和名声往往会依赖着运气。 这座城市,是否有另一名游吟诗人刚离开,是否处于农忙的时节,又或者这座城市是否与周边的城市发生了摩擦,导致闲暇的人们很少,没有人来到酒馆捧场。 这样的事情都会影响一名游吟诗人是否能在一座城市赚到足够自己前往下一座城市的路费,否则,当他心中的故事讲完后,就是他夜宿街头的开端。 幸运的是,肖恩并没有碰上这几种情况,这里的人们对于他的来到还算是热烈,虽然打赏不多,却架不住听众的基数不少。 让肖恩感到难受的并不是别人,而是这座休斯敦城的城主莫雷。 大腹便便,一步三摇的莫雷,之所以能成为休斯敦城的城主,据说是依靠着他独有的天赋,抹泪。 能哭的孩子有奶吃,从莫雷小的时候起,他就深得其中的精髓。 眼泪是个好东西,从小就圆圆胖胖的他,就用眼泪换得老城主的喜爱。 长大后,虽然不复小时候的可爱,有些长残了。但也架不住这么多年老城主看惯了他,早已形成了习惯,在老城主心中,莫雷还是那个爱哭的小胖子。 练习三十余年的抹泪技能,让莫雷已然在落泪这项能力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从而打败他的一众兄弟,成为老城主的指定继承人。 肖恩不明白,这样的城主为何还能把持着整座城的所用权,而莫雷的那些兄弟为何等到老城主死去,取而代之。 这并不是他关心的,若不是这个只会抹泪的莫雷来打搅自己,他早就带着小红帽离开这里,去往黑石城了。 作为一个城主,天天白嫖听故事的是他,从不打赏的也是他,在肖恩会旅馆的路上埋伏的也是他。 肖恩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吸引他,他又不是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值得抹泪胖球追求自己。 直到第二天的夜晚,肖恩忍不住被一个圆球尾随的尴尬,问道:“能不能不要再跟着我。” 抹泪:“嘿嘿嘿,不行的,不行的。” 肖恩忍着抹泪嘴角一滩口水的恶心感,警告说:“我劝你不要动什么心思,会死人的。” 抹泪:“嘿嘿嘿,你从了我,我就不跟着你了。” 无意去评论各人的喜好问题,也无意去评价抹泪的这个做法是否合理。 当肖恩带着小红帽离开休斯顿城时,他们被抹泪带着士兵包围起来时,肖恩就明白,自己或许是太过善良了。 道理要讲,否则世间会变得一团糟。 可是,道理要建立在某种基础上。 “卡尔德先生,这是......” 将小红帽抱在怀里,肖恩轻松地说道:“你先闭上眼睛,等我说睁开的时候再睁开。” “可......” “你是个好孩子,要听话。” 一步一人头,铁剑若有灵,想必会十分开心。 等到休斯顿城门口染满了鲜血,肖恩不甚满意,只因为抹泪太胖了,自己竟然多出了一剑才将他的头颅切开。 “手艺不够精湛了啊。”